代辦:繼承台商大陸遺產案件
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专业代办继承台商大陆遗产案件 联系人:余祖舜律师 13728995016 【特別說明】: 台商親屬辦理繼承大陸台商遺產應備文件: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 2、被繼承人之全戶戶籍謄本; 3、全體繼承人(即被繼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對股權的繼承份額簽署協議,並共同出具委託大陸律師代辦股權繼承的委託書; 4、全體繼承人身份之證明文件。 備註:上述材料須在臺灣辦理公證手續後,正本直接郵寄給受託的大陸律師,副本經臺灣海基會郵寄給大陸省級公證員協會,受託大陸律師持正本到省級公證員協會辦理驗證手續後,即表示大陸律師取得了臺灣親屬代辦股權繼承的授權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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