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刚入住花园就被拆--“花园”雏形成售房“骗局”? [03-08-25]
“纸上的东西可能靠不住,谁也没想到实实在在的花园居然也靠不住。”日前,南平消费者老叶告诉记者,今年 3月份,在他及其他业主入住由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武夷花园一期楼房近半年后,他和其他业主经历了令他们“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施工队进来了,花园里的健身器材被挖出来,绿地被铲平,台阶也被清除。一个近在眼前的花园瞬间被毁。 ■广告卖点是花园楼距
“当时武夷花园的广告铺天盖地,卖点就是这个花园与楼距”。老叶谈起去年买房的经过:“南平市中心一些房子最大的缺陷就是小区内没有多大空间。而武夷花园的广告则很不一样。”据老叶介绍,当时他们主要看中的就是广告里提到的社区花园和超大 47米的楼间距。纸上的东西不可信,为此,老叶当时去看房时专门去考察了花园,在 4、 5、 6房的后面果然发现有一个大花园的雏形,还有各种围墙和台阶。在 2002年 6月 19日的闽北广播电视报上,记者看到武夷花园的广告。广告第一部分介绍,该社区占地约 200亩,宽达 47米的南平罕见的超大楼距;广告的第二部分称,武夷花园 6000平方米社区中庭花园不仅靠规模取胜,更以欧式水岸景观为主题,营造出欧陆风格的异域风情。雅典女神雕像、中央喷泉、环型罗马廊柱、四季风情花卉、水晶浅水池、绿岸漫步道、水榭观景台,花园就在家门口。
■部分花园成二期楼盘,谁为不实广告负责?
2002年 8月,武夷花园第一期项目交房。然而从今年 3月份起,这些业主就开始烦恼甚至愤怒了:开发商派来的施工队挖出了花园里的健身器,铲平了绿地。原先的花园面目全非。
在业主们的反映下,有关部门出面,工程暂时停止施工。之后双方开始交涉。争议越来越明朗,最后直指售楼广告问题。 业主的异议有两点,为什么楼距由 47米变成现在的 21米,缩短了一半,业主难以承受;其二,所谓 6000平方米的中心花园为何部分变成二期楼盘的房屋所在地。他们的花园哪里去了? 今年 3月 14日,南平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当地媒体上发表声明: 2002年 8月,玉屏山武夷花园一期住宅开始交付使用。 47米实际上是来自我司在 2001年前期策划的初步示意图,图中标志一、二期住宅之间最大楼距为 47米,最小楼距 21米,且明确说明所有设计均以政府最后的批准文件为准。关于花园,开发商的解释是:一期花园同二期花园互相衔接、贯通,绿地面积得到延展,前后花园资源共享。
对此说法,业主们强烈表示不能接受。“他们所说的政府最后批准文件为准,是印于广告右下端最不显眼的地方,是用浅色细线条字体,而上述的超大楼距、社区中庭花园等用两倍大的字体粗线条加色彩渲染而排在广告最显眼的位置。” ■行政部门:一期通过的规划不涉及花园
南平市规划局的对此事的答复是:一期通过的规划是 4、 5、 6幢房屋所在的地方,没有涉及到花园这一块。“但一部分当时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四就是一期楼盘的平面图, 4、 5、 6幢后面全是花园。”老叶说。 记者发现,部分业主合同附件中有小区平面图,而大部分业主的合同中压根儿就没有平面图。一位长期从事房地产诉讼的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都附有一张规划部门通过的红线图,而南平该花园的合同中没有见到此类图纸。 于 6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解释特别提到,这些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海峡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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